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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办法管理范围的物品,是指教学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。
2.实验管理人员结合物品库存数额和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,编制物品购置计划,经实验室主任/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。
3.购置的物品必须及时认真验收,办理入库手续。
4.库存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,做到定位存放、零整分开、存放有序、账务对号。
5.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,按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执行。
6.易耗品、低值品要科学管理,防止积压浪费,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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