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学院教学仪器的维修维护管理,凡需对仪器设备维修时,调研维修价格,填写《仪器设备维修报告表》,经实验室主任/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安排维修。
报修程序
1. 申请:实验管理人员填写《仪器设备维修报告表》,实验室主任/分管副院长签署处理意见。
2. 维修:对已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,由实验员或使用部门联系相关厂家单位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,维修过程中应查明损坏原因,确定维修经费,并进行维修。
3. 验收:设备维修后,由专职实验员、设备使用者一起验收。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,实验管理人员可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处联系生产厂家、供货商,及时办理保修或退换。